摘要:行政伦理自主性作为一种弥补法律,实现公共利益的重要内生力量,其在破解行政伦理选择困境、防止公共权力异化、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而日益被视为一种“善”存在。然而在现实社会治理环境下,行政人员往往陷入个人素质制约、组织内生机制羁绊、文化生态环境侵蚀、制度机制不到位等多方因素交织而成的重重困境,导致部分行政人员在面对行政伦理冲突及伦理两难问题时,丧失伦理价值意识和自主选择能力。本文主张“实现论”的建设思路,通过从完善伦理制度与机制建设、塑造良性的文化生态,培育德性行政人等层面,来探索行政伦理自主性的构建路径,以此来达到重塑行政人员伦理自主性的目的,实现德性行政人。
关键词:行政人员;伦理自主性;德性行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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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一、行政伦理自主性的理论诠释-4
(一)行政伦理自主性的概念辨析-4
(二)行政伦理自主性的来源-5
(三)行政伦理自主性的研究意义-7
二、行政伦理自主性的现实价值-10
(一)破解行政伦理选择困境-10
(二)防止公共权力异化-11
(三)提高政府治理能力-11
三、 行政伦理自主性的制约因素-12
(一)行政人员素质制约-12
(二)组织内生机制羁绊-14
(三)文化生态环境侵蚀-17
(四)制度与机制不完备-19
四、行政伦理自主性的构建路径-21
(一)伦理与制度的互渗互透-22
(二)机制保障的建立与健全-24
(三)文化生态的重塑与再构-27
(四)德性行政人的自我培育-31
结语-35
参考文献-36
致谢-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