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也带动了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品的要求自然也随之上涨。然而,“虫子酱油”、“镉大米”等影响重大的食品安全事件,给人们带来了恐慌和焦虑。在十八大之后,中央政府也特别强调,要严防出现大宗食品安全问题,要将食品安全管理作为惠民生、促和谐的重要手段。
本文以政府职责、市场失灵理论为出发点,分析了在食品安全管理中,我国地方政府的职责所在、地方政府在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中存在地方性法规缺失或内容不完善、多部门监管缺乏合力、部门监管与执行能力弱,以及对违法违规食品企业处罚力度小的问题,并分别分析了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最后根据学习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一些经验,提出一些探索性的对策,如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条例、在地方设立食品安全专管机构、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等。
关键词:食品安全管理,地方政府,政府职责,有限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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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一、食品安全管理的概念与理论-1
(一)食品安全的概念和特征-1
(二)食品安全管理的必要性-2
(三)地方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的理论依据-2
二、地方政府是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主体-4
(一)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有管理职责-4
(二)地方政府是食品安全管理的直接主体-4
(三)地方政府是食品安全管理的主导者-5
三、我国地方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5
(一)地方政府履行食品安全职责存在的问题-6
1.地方性法规缺失或法规内容不完善-6
2.地方政府多部门监管缺乏合力-7
3.地方政府部门监管与执行能力弱-7
4.对违法违规食品企业处罚力度小-7
(二)地方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存在问题的原因-8
1.管理理念偏差造成地方性法规条例内容不完善-8
2.机构设置不科学造成部门之间权责不清-8
3.“软硬件”落后造成地方政府监管能力弱-9
4.扭曲的绩效观导致政企合谋-9
四、国外食品安全管理中政府职责的经验借鉴-9
(一)具备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法律体系-10
(二)为食品安全管理的发展提供财政支持-11
(三)建立了独立统一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11
(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透明-12
五、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管理地方政府职责的建议-12
(一)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和政策-12
(二)地方政府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的专管机构-13
(三)科学培训和选拔地方食品安全检察员-13
(四)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管理-14
(五)强化公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公共教育-14
结语-16
参考文献-17
致谢-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