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般认为,“现代意义上的问责制”成为学界研究焦点和社会讨论的热点应该是以2003年的“非典”危机为标志的。行政问责制的实施是一项实践民主政治的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举措。作为责任政府主要实现形式的行政问责制度,它的建立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化进程的重要表现,是民主政治不断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行政问责制在我国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本文首先分析了行政问责制的发展现状,从问责主体、问责客体、问责范围、行政问责法律制度等方面,分析了行政问责制存在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本文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健全和强化异体问责机制,健全行政问责制的法律体系,建设新型问责文化等等。以完善行政问责制,促进我国民主政治和社会进步。
关键词:行政问责制; 问责机制; 问责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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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一、行政问责制的概念1
二、中国行政问责制的现状1
(一)行政问责日趋制度化1
(二)问责由中央层面到地方层面展开2
(三)行政问责制度还没有上升到法律2
三、中国行政问责制存在的问题2
(一)问责主体缺位2
(二)问责客体不清3
(三)问责范围未完善4
(四)行政问责法律制度缺失4
(五)问责制的后续问题5
四、完善中国行政问责制的对策6
(一)健全和强化异体问责机制6
1.明确人大监督的权力6
2.加强媒体的舆论监督6
3.促进公民参与问责7
(二)严格界定问责客体7
(三)拓宽问责范围8
(四)健全中国行政问责制的法律体系8
1.健全行政问责制本身所需的制度8
2.加强行政问责制配套制度的建设9
(五)建设新型“问责文化”,完善行政问责制的文化支撑10
1.革新政府官员的权力观10
2.加强媒体的舆论监督10
3.培育公民的问责意识10
参考文献12
致 谢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