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论将共同犯罪学说与犯罪停止形态学说结合在一起进行研究和探讨。首先,共同犯罪学说本就属于刑罚学说中最为复杂的一种,并且犯罪的停止形态又分为预备、中止、既遂、未遂,四者融合在一次,无论是在学术本身探讨,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会变得错综复杂。其次,我国的刑法只对单独犯罪的停止形态做了规定,并没有对共同犯罪的停止形态作出相关的立法规定。最后,笔者希望从共同犯罪的基本概念出发,并结合犯罪停止的四种形态来对共同犯罪停止形态的界定进行一系列的探讨。
关键词: 共同犯罪 停止形态 犯罪预备 犯罪中止 犯罪未遂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共同犯罪概述-2
(一)共同犯罪的概念-2
(二)共同犯罪人的分类-2
(三)司法实践中共同犯罪的认定-3
二 、犯罪停止形态概述-3
(一)停止形态的概念及特征-3
(二)停止形态的表现形式-3
三、共同犯罪的完成形态-4
(一)正犯的类型及其完成形态的判定-4
(二)共犯完成形态的判定-6
四、共同犯罪的未完成形态-7
(一)共同犯罪的预备形态-7
(二)共同犯罪的中止形态-8
(三)共同犯罪的未遂形态-10
参考文献-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