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安然、世界通讯等公司财务欺诈事件暴露了审计市场缺乏监管的问题,2002年美国颁布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旨在通过强制审计师轮换来提高审计独立性。2002年6月我国借鉴美国的定期轮换制度颁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定期轮换审计项目负责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国内外关于审计任期与审计质量相关性的研究越来越多,但具体的审计师轮换期尚未形成统一意见。
本文借鉴已有文献的研究方法与结论,结合我国的研究背景,提出研究假设,拟通过实证检验审计师任期与审计质量的相关性,并试图寻找适合我国国情的审计师任期,为我国审计市场的发展提供可参考性建议。
本文以我国证券市2014-2016年深沪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以Jones模型估计出上市公司的可操纵性应计利润作为审计质量的替代变量,对审计师任期与审计质量的相关性进行实证研究。研究结果发现:
(1)在控制了总资产、董事会规模、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资产负债率、经营现金流量比率、亏损程度、总资产收益率以及托宾q系数后,审计师任期与审计质量呈倒“U”型关系。
(2)实证检验结果显示,目前我国所实行的审计师5年轮换期不具有合理性,当审计师任期为5年时,审计质量仍存在提升空间,审计质量并没有达到最高。
关键词:审计师任期;审计质量;盈余管理;应计利润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引 言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义
(三)研究内容与框架
二、文献综述
(一)国外研究综述
(二)国内研究综述
三、研究假设
四、审计师任期与审计质量的实证检验
(一)样本选择和衡量指标
1.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2.自变量——审计任期
3. 因变量——审计质量
4.控制变量的选取
(二)模型设计
(三)实证检验
五、结论
(一)结论
(二)建议
(三)不足与展望
参考文献
致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