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研究现状:
恭维语是一种在国际商务谈判中使用频率较高的言语交际行为。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内外的语言学家对恭维语进行了大量研究。Manes & Wolfson (1981)发现恭维语中的句法和语义构成有一定的规律性。继他们之后,Herbert(1990)、Holmes(1988)和Olhstain(1989)对恭维语展开进一步研究。结合实际研究,1988年Holmes在 “ Paying Compliments: A Sex-preferential Positive Politeness Strategy ”中把恭维语定义为“说话者含蓄或直接对听话者的技艺、所有物、特点等双方共同认可的特性表示赞许的一种语言行为。”他对恭维语的定义至今被人们广泛接受。1983年Leech首先提出礼貌原则,此后恭维语作为礼貌原则的一种策略被运用在商务环境中。1987年Brown P. & Levinson. S. C. 在“Politeness:Some Universals in Language Usage” 一文中提出“积极面子”理论,他们指出在会话过程中,谈话双方的面子都会受到侵袭,因此,绝大多数言语行为都是威胁面子的行为 (Face Threatening Acts,FTA) ,而恭维语作为一种礼貌策略,功能就在于保护面子,降低面子威胁行为的威胁程度,维护对方的“积极面子”,满足对方的尊严和需求。“积极面子”理论在国际商务谈判中,对促进谈判进展起到了关键作用。 在国内,左焕琪(1988)从跨文化角度对英汉恭维语进行了对比研究,对恭维语在跨文化商务活动中的使用提出了建议。顾曰国(1992)在Leech的礼貌原则的基础上,根据汉语资料,修正了一些Leech的推论,对汉语恭维语在国际商务谈判中的正确使用产生了帮助。贾玉新(1997)、张绍杰(1997)等学者也对恭维语进行了对比研究,发现了英汉恭维语在形式和内容中存在一些共同点,同时也有不同之处,如某些恭维语表现一些独有的汉语特征,一些广泛流传、广为人知的典故、成语、俗语以及古诗词,常常出现在恭维语中,如“老骥伏枥,志在千里”、“赛诸葛”、“赛西施”等,这既能让对方意会自己的褒扬之情,又符合中国人含蓄美的文化特点,而这些特征在英语中是不存在的。 本文基于以上基础理论,对中美恭维语在商务谈判中的使用情况,从语言、形式和内容等方面进行对比分析,结合具体实例,归纳总结出中美商务谈判中恭维语的不同之处,从而说明恭维语在国际商务谈判中的作用,为商务谈判人士在中美商务谈判中提供帮助。 课题研究目的: 在中美商务谈判中,恭维语作为一种使用频率较高的交际用语,起着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理论阐述和具体实例的对比分析,总结出恭维语在中美商务谈判中的差异,指出这些差异对谈判的影响,使读者更加了解恭维语在中美商务谈判中的运用方法,从而帮助他们更有效地进行谈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