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存款保险制度,与最后贷款人制度、审慎性监管被并称为金融安全网的三大要素。80多年的实践证明其对增强市场信心、维护一国金融体系稳定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长期以来,我国尚未建立正式的存款保险制度,当问题银行破产时,政府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不得不对存款提供兜底保护,其实际上是以中央银行作为最后担保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随着我国金融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一方面,这种隐性存款保险制度逐渐暴露出其种种弊端,难以继续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定,因此我国有必要尽快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另一方面,我国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基础,能够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存款保险制度。本文就此问题展开初步分析与探讨,得出了几点符合中国现实考量的研究结论。
关键词:存款保险制度 道德风险 中国借鉴 思考建议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存款保险制度的有效性探析 3
二、我国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探析 4
(一)我国现行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弊端简析 4
(二)我国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简析 5
(三)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可行性简析 7
三、发达市场国家和地区相关经验的借鉴 7
(一)国际存款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 7
(二)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 8
(三)存款机构的投保方式、投保对象和保险标的 8
(四)保险费率 8
(五)保险限额 9
(六)存款保险机构的职能 9
(七)对问题银行的处置方式 9
四、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 10
(一)构建完善的存款保险法律体系 10
(二)加强存款保险基础建设 10
(三)结合我国国情构建行之有效的存款保险体系 11
(四)合理定位存款保险制度 11
参考文献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