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地方财政体制自改革开放以来实行分级财政体制,1993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决定从1994年起正式实施分税制改革,我国省、市、县、乡之间的财政体制关系也基本效仿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体制框架,但仍然遗留许多问题:财力、财权和事权的不对称,事权和支出责任的不匹配;财权层层集中,事权层层下沉,形成了全国范围的基层财政困难。地方政府尤其是县乡一级政府的地方税体系不完善,过度依赖非税收入;地方债务风险日益显现,土地财政问题严重;地方政府存在无序竞争的状态,带来了财政资金使用的低效,影响了财政职能的实现。为了进一步地改善地方财政体制,地方政府应该首先明确各级政府间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并匹配相应的财权和财力,完善地方税体系,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减少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的依赖;并减少地方层级,提高政府的竞争效率,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关键词:地方财政 地方税 政府竞争 事权 支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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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前言-3
一、对我国省级及省级以下财政体制的考察-4
二、 我国地方财政体制问题-5
(一)事权与财权、财力的不匹配-5
(二) 地方税体系的不尽完善和过度依赖非税收入-6
(三)地方政府的无序竞争-7
三、 国际财政体制改革的经验及借鉴-8
(一) 保证各级财政的独立地位-8
(二)明晰各级政府的事权范围-8
四、 进一步改善我国地方财政体制的思路-9
(一)合理配置地方政府间的事权和支出责任-9
(二)合理配置政府间税收收入-10
(三)提高地方政府的竞争效率-11
(四)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12
结论-12
参考文献-14
致谢-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