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村是中国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农村经济的发展。1978年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施行使得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与承包经营权实现“两权分置”,在此基础上,农村经济得以发展,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得到完善,然而,农村土地产权交易成本却不断提高。随着农村生产力的不断提高,“两权分置”依旧发挥着一定的作用,但是不断提高的产权交易成本需要新的思路来控制,在这种情况下,“三权分置”随着农村发展的需要而产生。“三权分置”下,承包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农地产权的流转变得更为活跃的同时,产权流转过程变得更为详细,明确的产权流转,为控制不断提升的农地产权交易成本提供了帮助。“三权分置”的出现,推动了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不断完善,不断提高的农地产权交易成本得到控制,但同时,“三权分置”还引起了农村土地产权交易成本构成零散、农村土地非粮化等新的问题。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三权分置;产权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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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3
(一)引言-3
(二)文献综述-4
二、产权与产权交易成本-5
(一)产权:新制度经济学与马克思经济学的比较-5
(二)产权交易成本-5
三、“三权分置”的合理性:产权交易视角-6
(一)“三权分置”下的农地产权归属-6
(二)“三权分置”下的产权交易和流转的合理性-7
1.产权交易和流转更加活跃-7
2.产权交易中不断提高的交易成本得到控制-7
四、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的变迁及产权交易成本的变化-8
(一)1949年至1978年农地产权制度及产权交易成本-8
1.1949年至1954年农村土地私有时期-8
2.1954年至1978年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时期-8
(二)“两权分置”时期农地产权制度及产权交易成本-9
(三)“三权分置”时期农地产权制度及产权交易成本-9
五、“三权分置”背景下出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思路-11
(一)“三权分置”下产权交易成本“零散化”问题-12
(二)“三权分置”下农村土地用途不稳定问题-12
(三)“三权分置”背景下相关问题的解决建议-13
参考文献-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