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投资性房地产是当代社会经济中的重要资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并于 2007年1月1日起实施,首次在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中引入投资性房地产概念,并对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计量、转换、处置和披露等各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范。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现行的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中,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环节。本文从现行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中存在的问题出发,对完善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进行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 投资性房地产 公允价值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概述-2
二、关于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3
三、关于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3
四、投资性房地产核算中存在的问题-4
(一)准则限制过多-4
(二)公允价值取得成本高-5
(三) 不同计量模式导致的不公平现象-5
(四 )记账凭证附件缺乏完整性-6
(五)成本计量模式下的后续计量依旧无法脱离公允价值-6
五、完善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相关建议-7
(一)修订准则,放宽对公允价值计量的条件限制-7
(二)改善房地产市场环境,降低公允价值成本-8
(三)完善《投资性房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8
(四)健全资产评估机构,保持其独立性-9
(五)加强凭证及附件管理-9
(六)完善公允价值信息披露-10
六、结论-10
【参考文献】-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