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的观点是我国上市公司应对会计报告中己经披露但披露还不够充分的信息,如历史信息披露、财务信息披露、重要事项、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主要指标等方面进行改进或加强披露。而对上市公司还没有披露或披露很少的信息,如前瞻性信息和盈利预测信息等未来信息披露、经营信息等非财务信息、分部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方面进行信息披露,以满足投资者的信息需求。
关键词:高科技上市公司; 会计信息; 披露; 建议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绪论-2
(一)研究意义-2
(二)研究方法-2
二、理论基础-2
(一)会计信息披露的概念-2
(二)中信息不对称理论-3
(三)博弈论-3
三、高科技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3
(一)分部信息披露不健全-3
(二)信息披露具有局限性-3
(三)采用欺诈手段骗取上市资格-4
(四)其他问题-5
四、完善高科技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措施-5
(一)构建完善的治理结构-5
(二)健全会计信息披露制度-6
(三)健全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督机制-7
(四)构建激励机制-7
五、结论-8
参考文献-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