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财政是一国政府的“理财之政”,是满足社会公众需要的支出来源。一国财政的科学性取决于,作为以国家为主体的经济行为,财政能否优化资源配置,公平分配及稳定经济发展。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财税体制一直在不断完善中,形成了以增值税、所得税为主体的现行税制,但现行税制并不完全符合且适应我国经济新常态的现状。
一直以来,消费税都是充当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补充,承担组织财政收入、调节居民消费行为、促进社会公平、优化产业结构及保护环境的重要作用。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开,作为地方税收收入主要来源的营业税已退出历史舞台,改革带来的地方主体税缺失问题成为完善地方税系工作中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本文基于“营改增”对地方税制产生的影响及在消费税改革的倒逼这种背景的论述,对消费税成为地方主体税可行性进行了理论和实证分析,提出现行消费税改革成为地方主体税所遵循的改革方向,并就现行消费税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定位提出对应措施。通过分析消费税与地方税制改革结合所要求的功能定位来确定改革方向,以消费税改为地方主体税为中心点,把改革的重点放在提升收入效应上,同时兼顾消费税的调节效应,最后结合现实给出具体的改革建议。
关键词: 地方主体税;消费税改革;实证分析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引 言-1
1.1研究背景和意义-1
1.2消费税改革的相关文献综述-1
1.2.1国外文献综述-1
1.2.2国内文献综述-2
1.3研究思路和方法-3
1.3.1研究思路-3
1.3.2研究方法-4
2消费税改为地方主体税收的理论分析-4
2.1地方税收体系重构的必要性-4
2.1.1地方税收收入与地方财政支出间的差距扩大-4
2.1.2地方税系中缺乏有实际影响力的主体税种-6
2.1.3地税职能弱化,加大征管难度-7
2.2国外消费税归属借鉴分析-8
3.消费税改为地方主体税的实证分析-8
3.1消费税改为地方主体税的可行性-8
3.1.1地方主体税种特征分析-8
3.1.2消费税作为中央税的弊端分析-10
3.2消费税能否成为地方税主体的具体可行性分析-11
3.2.1总量分析-11
3.2.2税源分析-14
3.2.3征管分析-14
4.现行消费税改为地方主体税的方向和具体措施-15
4.1现行消费税改为地方主体税的方向-15
4.1.1加强消费税的收入效应-15
4.1.2兼顾消费税调节效应-15
4.2消费税改为地方主体税的具体措施-17
4.2.1征税环节后移,杜绝税基侵蚀-17
4.2.2调整征税范围,提高财政收入-17
5结束语-18
参考文献-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