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写作,是写作主体为实现特定的写作功能而运用思维操作技术和语言文字符号,对表达内容进行语境化展开的修辞性精神创造行为。人们在写作中总会遇到一些关于人称的问题,也就是叙述视角的问题,它通常是由叙述的人称决定的。而人称问题也是文学界长期以来存在较大争议的一个问题,于此问题学术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大家各执一词。其实人称问题涉及到的并不仅是一种写作技巧,在叙事学的文本实验之外,人称还具有人类学意义上普遍叙事的价值。实际上,人称叙述是人类相似的思维方式,也是中西叙事学汇通的基点之一,不同人称在写作中的有效运用,可以增强作品的技巧性艺术性,从而使读者获得审美的本体效果。
关键词 写作,第一人称,第二人称,第三人称
写作中记载或者叙述事情的经过或人物的经历,必须有一个记叙的主休,即作者必须得用某一人称来面对读者,以便进行记载和叙述。在一篇文章里,人称必须相对稳定,人称混乱会使文章头绪不清,给读者理解文义造成困难。
目前中国学术界对人称问题有诸多见解,有的认为写作中的人称问题,实质上是作者的立足点问题,只有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写法,第二人称是不存在的;有的认为文章写作中的人称问题,是一种表达、叙述方法;有的认为文章写作中的人称只是一个叙述称谓问题,人称的使用是表达技巧的需要。而想要理清这些问题,首先需要明白“人称意识”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