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水资源问题层出不穷,浙江省政府为了加强水环境的治理,在“五水共治”的大框架之下,提出了“河长制”的治理制度。“河长制”是通过行政管理权力的统一与问责制并行来促使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水环境的治理。本文以慈溪市龙山镇为例,从政府、公民、企业等方面对“河长制”进行调查分析,并发现“河长制”在开展过程中尚存在一定问题。本文对问题原因进行分析后,针对这些问题给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河长制;水环境;政府;机制;治理
目录
摘要
Abstact
1 引 言-1
1.1 研究背景-1
1.2 研究意义-1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2
2 “河长制”背景-3
3 “河长制”实施现状分析-4
3.1 “河长制”具体举措-4
3.2 “河长制”实施经验-6
3.3 河道水质改善情况及居民满意调查-7
4 “河长制”监管机制缺陷分析-8
4.1 “河长制”缺乏长效机制-8
4.2 “河长制”考核问责机制不健全-9
4.3 多主体参与机制不健全-10
5 建议-11
5.1 建立长效管控机制-11
5.2 完善考核问责机制-12
5.3 构建公众参与机制-13
6 结语-14
参考文献-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