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出现了一批富裕阶层,这一批富裕阶层的人数只占我国人口的一小部分,但是却拥有我国人口所拥有的半数以上的财富,社会贫富差巨大已经成为我国人民不可忽视的问题。为了进一步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也为了维护我国的税收主权,我国必须采取必要可行的措施。在可采取的措施当中,开征遗产税无疑是控制贫富差距,均衡社会财富,实现社会公平最有效的手段之一。我国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已经在积极调研开征遗产税必要性和可行性。开征遗产税也已经多次被提上日程讨论,但因条件不成熟不断被搁浅。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着重对我国目前阶段是否应当开征遗产税、征收多大范围、如何设置起征点和税率、配套制度如何建设、是否同时开征赠与税等问题进行了探究。
关键词:遗产税制度遗,征税范围,遗产税配套制度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引言-5
2 关于在我国是否开征遗产税的不同观点探讨-5
2.1 支持者观点-5
2.2 反对者观点-6
2.3 笔者观点及支持理由-6
3-遗产税的开征范围-8
3.1 纳税主体-8
3.2 课税对象-8
3.3 扣除项目-9
4 遗产税的起征点及税率设置-9
4.1 起征点的确定-9
4.2 税率的设立-10
5-开征遗产税的配套制度建设-11
5.1 加强个人财产监控力度-11
5.2 健全个人财产申报和登记制度-11
5.3 完善个人财产评估制度-12
6 遗产税背景下的赠与税开征问题-13
6.1 合并征收模式-13
6.2 并行征收模式-13
6.3 交叉征税模式-13
6.4 连续征收模式-13
6.5 我国应选择的模式-14
7 结 语-15
参 考 文 献-16
致 谢-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