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庭前会议制度,并在此制度中提到可在庭前会议中就非法证据排除听取意见。这是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对于审查起诉和开庭审理之间的衔接问题的重要规定措施。但是由于此项制度处于起步阶段,所以立法并不完善,只是规定了框架结构,并未就实质性的措施作出规定,因此就需要分析庭前会议中非法证据排除的立法规定、设定原因及此项程序设定的不足,并在该问题之下,探讨研究出规范庭前会议中非法证据排除的构建。这包括要简化提供产生可疑的材料;充分的证据展示;明确庭前会议的效力;借鉴国外相关做法;提高司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这样一来,才能使制度更好的实施,更好的保障程序公正,维护司法权威。
关键词: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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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1.前言4
2.庭前会议中非法证据排除的立法规定及问题分析4
2.1我国庭前会议中的非法证据排除的立法分析4
2.2在庭前会议中进行非法证据排除的原因6
2.3当前在庭前会议中非法证据排除的阻碍7
3.国外庭前程序中排除非法证据的立法例9
3.1美国相关立法例9
3.2英国相关立法例10
3.3德国相关立法例10
3.4国外立法例分析11
4.庭前会议中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完善建议11
4.1简化提供产生可疑的材料11
4.2充分的证据展示12
4.3明确庭前会议的效力12
4.4借鉴国外相关做法12
4.5提高司法人员的综合素质13
结论14
参考文献.15
致谢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