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构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正在开展的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贯彻,也是刑事诉讼程序的创新和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司法解释中均有相关规定。但是针对我国是否要引进认罪协商的措施,从宽幅度缺乏法律限制,律师参与不足,受害人能否作为主体参与的问题仍然存在漏洞,这都是我们在司法改革路途上必须面对的挑战。我们可以从对认罪协商进行限制,明确认罚从宽的法律规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等方面改进我国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关键词]认罪;认罚;从宽;司法公正
目录
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本理论-3
(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概念和特征-3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论依据-3
(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价值-4
二、 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规定-5
(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5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刑法中的规定-6
(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司法解释中的规定-7
三、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存在的问题-8
(一)控辩协商缺乏直接法律依据-8
(二)认罚缺乏依据,从宽范围不明确-9
(三)程序简化过程中效率与公平不易兼顾-9
(四)配套制度不完善-10
四、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完善-10
(一)限制认罪协商的内容-11
(二)明确认罚法律依据和从宽的范围-11
(三)简易程序过程中兼顾效率公平-11
(四)完善配套制度-12
参考文献-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