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民营快递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保价快件毁损丢失应按合同约定的保价金额进行赔偿;对未保价快件,若因快递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而毁损丢失,应确认限额赔偿条款无效,寄件人可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若包裹因快递公司的一般过失或不可抗力而毁损丢失,则快递公司只需进行限额赔偿。要区分收件人签字的效力:如收件人被要求先签字才能验货,则收件人的签字行为仅是承认“货到”,并不意味着所收到的货物已经验收合格,当收件人签字后发现物品存在毁损、灭失的情形,快递企业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收件人可先验货再签字,那么收件人签名则视为对货物验收完毕,此后再提出快件损害的,快递企业不予赔偿。为避免消费者因快递人员侵吞货款而卷入纠纷之中,建议将消费者支付货款后向其出具由快递收款人员个人签名并加盖快递公司印章的收款凭证纳入快递服务的流程规范之中,作为快递公司代收货款时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消费者付款后应索要并妥善保存该付款凭证。快递公司须严格选拔职工并加强对他们的培训以提高其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规范快递服务流程,防止寄件人和收件人的个人信息泄露。
关键词:民营快递 服务合同 履行 违约责任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 民营快递服务合同的法律界定-1
(一)快递服务合同的概念和特点-1
(二)民营快递服务合同的法律关系-2
二、民营快递服务合同的立法现状-2
三、民营快递服务合同履行存在的问题和责任处理的困境-3
(一)快件毁损丢失-3
(二)快件签收和验货的关系-4
(三)快递公司代收货款-5
(四)快递公司泄露客户信息-6
四、破解民营快递服务合同履行及违约责任处理困境的对策建议-6
(一)未保价邮寄快件毁损丢失的赔偿责任-6
(二)区分收件人的签字效力-8
(三)快递公司代收货款的风险防控 -8
(四)快递公司泄露客户信息的法律责任-8
结语-9
参考文献-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