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中国人口的急剧增长,社会资源愈加拮据,国家由此出台了一系列的计划生育政策来保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但是,应然总有与实然相矛盾之处,一个新的群体——“超生”子女,正陷于困境之中。在本文中,首先,笔者将“超生”一词的内涵作出了初步界定;其次,笔者将超生所产生法律责任及其限制措施简单进行概述;再次,笔者阐述了限制措施的几个不公平之处,并由此表明不合理的“超生”子女平等权缺失的现象;最后,笔者对已有的救济手段进行简单介绍,并提出几个维护“超生”子女平等权的建议。
关键词:“超生”子女;权利限制;限制措施合理性;平等权;立法建议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引 言-2
2-“超生”解析-3
3-“超生”子女平等权-4
3.1-身份平等权-4
3.2-受教育平等权-4
3.2-财产权利平等权-4
4-“超生”的限制性规定的现状-5
4.1-各地方政府部门为保障收缴社会抚养费针对“超生”子女设定限制措施-5
4.2-国家、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针对“超生”行为设立的法律责任-7
5-侵害“超生”子女平等权的限制措施的问题-8
5.1-限制措施针对对象的不合理性-8
5.2-限制措施于法无据-9
5.3-限制权利性质的措施违反权利平等要求-10
5.4-措施与法律经济学理论不相符-11
6-对于保障“超生”子女平等权的几个建议-12
6.1-完善保障“超生”子女身份权的制度-12
6.2-国务院出台有关教育权、财产权的法律规章-13
6.3-疏通“超生”子女维权途径,切实保障“超生”子女诉讼权利-14
参考文献-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