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作为一项民事纠纷解决机制,民事诉讼调解制度较之审判而言有着其独特的魅力,但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和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逐渐暴露出现有制度设计中的一些弊端与缺陷。本文以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为核心,围绕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相关理论,针对现有该制度的发展现状进行了探讨与研究,总结其不足之处,并对其形成原因做了进一步的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一些构想。
关键词: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现状;形成原因;构想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引言-1
2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现状-1
2.1审判与调解的发展趋势-1
2.1.1程序启动与展开的方式不同-2
2.1.2结果产生的依据与方式不同-2
2.1.3风险程度不同-3
2.2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现存问题-3
2.2.1有关调解的立法过于模糊-3
2.2.2当事人自愿原则难以真正贯彻-4
2.2.3对“事实清楚、是非分明”原则的适用不够灵活-5
2.2.4对可反悔与调解书的规定不尽合理-6
2.2.5对调解的救济规定不完善-6
3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问题的形成原因-7
3.1司法政策导向偏离-7
3.2社会习惯因素-7
3.3法律法规的缺失-8
3.4监督机制的缺位-9
4完善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构想-9
4.1协调自愿原则与优先调解机制之间的矛盾-9
4.1.1确保调解程序上的自愿-10
4.1.2确保调解实体上的自愿-10
4.2完善调解立法与调解程序-10
4.2.1对调解适用的范围作出明确界定-11
4.2.2对调解程序作出具体规制-11
4.2.3对当事人无条件反悔作出严格限制-12
4.3建立健全其他的配套制度-13
5结语-13
参考文献-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