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正式将“惩罚性赔偿”以明文形式纳入我国法律中。作为一种来自英美法系传统产品责任概念,其惩罚性、超补偿性、可能产生不当得利等特征在法学界始终充满争议。另外在司法实践上,该法条在适用时会产生要件满足困难、无具体数额认定以及伤害结果要求模糊等一系列问题阻碍受害方讨回公道。本文通过介绍惩罚性赔偿的概况及发展历史,并结合相关法学专家意见,探索在产品责任中惩罚性赔偿突破某些要件适用情况的可能性、赔偿金计算标准以及具体适用方法。
关键词:惩罚性不当得利计算标准具体数额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惩罚性赔偿的历史沿革-3
(一)惩罚性赔偿在英美国家的产生和发展-3
1. 惩罚性赔偿产生及历史渊源-4
2. 惩罚性赔偿在英美法系国家的应用-5
(二)大陆法系对于惩罚性赔偿的评价-6
1. 以传统大陆法国家对于惩罚性赔偿的认识和评价-6
2. 我国及我国台湾地区对于惩罚性赔偿的评价-7
二、我国产品责任中确立惩罚性赔偿的概况及意义-8
(一)我国关于惩罚性赔偿的概况和发展-9
(二)我国在产品责任中确立惩罚性赔偿的意义-10
三、我国产品责任中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11
(一)我国现行法律中关于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11
1.主体身份-12
2.主观方面-12
3.客观方面-13
4.客观排斥要件-13
(二)本文对于惩罚性赔偿构成要件的建议-14
四、我国产品责任中惩罚性赔偿中的数额认定-15
(一)我国现行数额认定及适用情况-16
(二)本文对于惩罚性赔偿数额认定建议-16
五、笔者对于惩罚性赔偿在产品责任中的态度-17
(一)指导性案例-17
(二)受害方损失金额导入-18
(三)责任承担方式-19
参考文献-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