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我国从2008年开始提出商业养老保险个税递延政策,但至今未能实施。本文对国外现有的私人养老保险个税征收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EET模式对我国最为适合。同时构建了商业养老保险个税递延的税式支出模型和替代率模型,并以浙江省为例,对不同参数假设下的替代率和税式支出现值进行了测算,结果表明,商业养老保险的个税递延对财政收入影响小,政府较小的税收让利可使商业养老保险达到较高的替代率水平。本文认为实施个税递延政策,减少商业养老保险个税负担对于提高社会养老保障水平,促进社会稳定具有积极作用。
关键词:个税递延; 税式支出; 替代率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引言-1
1.1 研究背景-1
1.2文献综述-2
1.3-研究思路、内容及方法-3
1.3.1研究思路-3
1.3.2研究内容-3
1.3.3研究方法-3
2个人养老金征税模式比较分析-3
2.1国外个人养老金计划征税模式-3
2.2三种征税类型的比较分析-4
2.3三种延税模式组合的比较分析-5
2.4我国商业养老保险金征税模式-6
3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的税式支出模型-6
4 EET模式下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替代率分析-7
4.1EET模式下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替代率参数-8
4.2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介绍-9
4.3个人替代率计算-10
5 EET模式下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税式支出效果测算-12
5.1税式支出参数确定-12
5.2税式支出测算结果-12
5.3 小结-13
6 结论与政策建议-14
6.1 结论:可以采取EET模式为我国的商业养老保险个税递延模式-14
6.2 政策建议-15
6.2.1制定可行的税收优惠返还形式-15
6.2.2制定合适的税收优惠限额-15
6.2.3制定合理的养老金领取征税制度-15
6.3 展望:对未来全面实行商业养老保险个税递延政策的展望-15
参考文献-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