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2008年在全球爆发的金融危机中,《巴塞尔协议II》提出的三大支柱并没有在银行业监管体系中发挥巨大的作用。2010年,巴塞尔监管委员会提出一套基于资本及流动性标准的全球金融改革方案——巴塞尔协议III。为克服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足的问题,该协议坚持宏观与微观审慎相结合,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以及计提市场和操作风险资本要求等,以达到加强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的目的。本文通过分析对比巴塞尔协议Ⅲ与原来的资本协议相比的内容和优缺点,全面分析《巴塞尔协议III》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并提出相关对策措施及意义。
关键词:巴塞尔协议III;资本监管;商业银行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引言-2
(一)选题背景和选题意义-2
(二)相关文献综述.2
(三)论文结构和框架-3
二.巴塞尔协议的发展历程回顾-4
(一)《巴塞尔协议I》的内容及评价-4
(二)《巴塞尔协议Ⅱ》的内容及评价-5
(三)《巴塞尔协议Ⅲ》的内容及评价-6
三.《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6
(一)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积极影响-6
1.对转变银行业的经营模式有利-10
2.对扩大银行业的资本补充渠道有利-11
3.对完善银行自身的风险管理体系有利-11
4.对提高银行业的对外开放水平有利-12
(二)对我国商业银行的消极影响-9
1.使资本需求压力加大-13
2.使信贷增速放缓-13
3.使银行业监管过严-14
四.相关对策建议-11
(一)完善银行监管体系-12
(二)构建长效的多渠道资本补充机制-12
(三)加快银行业转型步伐-12
(四)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秩序的建设-13
(五)鼓励金融创新-13
总结-14
参考文献-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