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政府会计自1951年起一直实施的是以现金会计为基础的预算会计制度。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及会计改革的广度和深度的加大,预算会计开始暴露出许多问题。在我国,政府会计的会计基础是从现金实现制过渡到权责发生制,这一举措将带来巨大的变化。因而,在权责发生制下究竟该如何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这一问题就有了探究的必要。本文主要在权责发生制的基础上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改革进行研究,进一步论述政府财务报告从以收付实现制为主到以权责发生制为主的改革的必然性,并以江苏省某单位为例加以分析其弊端,从理论和实践上研究政府财务报告改革的意义和其中存在的缺陷。同时借鉴了美国、加拿大两个走在改革前列的发达国家的政府财政改革经验,对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改革提出了一些建议和认识。
【关键词】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权责发生制 收付实现制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问题的提出-4
二、研究背景-4
(一)国外环境-4
(二)国内环境-5
三、我国现行政府财务报告的现状与存在问题分析---以江苏省某单位为例-7
(一)政府财务报告的现状-7
(二)现行政府财务报告存在问题---以江苏G行政单位为例-7
四、西方发达国家政府财务报告的经验分析-10
(一)美国联邦政府财务报告改革-10
(二)加拿大政府财务报告改革-11
五、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的改进对策与建议-12
(一)会计基础转变逐步过渡-12
(二)组建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相关准则-12
(三)确定综合财务报告主体,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13
(四)对政府财务报告进行外部审计-13
(五)提高政府会计从业人员素质-13
【参考文献】-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