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律师在公众心目中往往象征正义,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合法权益,是公平正义的使者,由于律师执业要求的特殊性,一方面,律师用自己优秀的法律知识和良好的执业素养,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另一方面,由于个别律师自身尚缺乏一定的素养与执业道德,使得律师在公众心中的权威性有所丧失,因此,大力加强律师执业规范亟需落到实处,以树立律师执业者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而本文对律师应当具备的执业行为规范进行了主要概括。同时,为了更好的对其他地区完善和发展我国律师执业规范,本文把我国律师执业制度与港、台、美、德、日、欧盟等进行了比较,并刻反思借鉴,为我国律师执业制度的完善进行了个人的归纳和整合。
【关键词】律师 执业规范 法制 道德 事实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律师应当拥有的执业规范-5
(一)为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为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努力-5
(二)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要在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的基础上开展-5
(三)在学习实践中提高业务能力,在谦卑自律中践行职业道德-6
(四)恪守职业道德是行为规范之核心-6
二、我国律师执业规范与其他地区律师执业规范的比较-9
(一)我国港台地区-9
(二)美国-10
(三)德国、日本、欧盟-10
三、借鉴国外律师执业制度对改良我国律师执业制度中立法实践的启示-11
四、律师执业规范完善及思考-12
(一)增强律师队伍诚信意识的建设 12
(二)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正确认识与理解法律 13
(三)严格遵守诉讼和仲裁活动中的纪律 13
(四)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14
结束语-15
【参考文献】-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