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得到高速发展,也由原来的计划经济进入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商品流通不再是政府的一手操控,而是以市场为主,政府为辅的方式,共同引导。而具有资源、资产二重性的土地一直未踏入市场经济时代。现阶段,我国中东西部工业化和新农村建设盛行,土地征收所引起的一系列问题也随之而来,而我国政府对关于土地方面的政策也有所缺失,如存在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规定不合理、土地征收补偿范围窄等问题,使得农民权益无法受到保障,矛盾激化。针对这些问题文中举例了日本、德国一些国家的土地征收制度,针对性得分析如何完善我国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中的缺陷。笔者在文中也提出关于土地商业化性质合法化的一些自己的想法。
关键词:土地征收 补偿标准 商业性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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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一、集体土地征收的含义-3
二、我国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及缺陷-5
(一)土地征收引发的社会矛盾 -5
(二)我国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6
(三)我国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缺陷-6
三、国外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比较分析-9
(一)以市场价格为补偿标准-9
(二)以现金为主要补偿方式-9
(三)补偿范围广,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9
四、对我国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完善的建议-9
结 论-11
参考文献-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