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普遍观点认为国有企业应退出竞争性行业,致力于提供公共产品服务。本文提出了国有企业参与竞争性行业的必要性,辩驳了“国企无效率论”、“与民争利论”,并结合具体案例论证国有企业参与竞争性行业的可行性。结论认为,国有企业在竞争性领域也能取得良好的效益并发挥强大的影响力,最后为国企参与竞争性行业提出了政策建议。
关键词:国有企业 ;竞争性行业 ;“国企无效率论”;“与民争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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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1
(一)主张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行业的观点-1
(二)主张国有企业参与竞争性行业的观点-2
二、国有企业参与竞争性行业的必要性-3
(一)控制国民经济命脉-3
(二)增强政府财力-3
(三)引导非公有企业发展-4
(四)体现市场经济公平性-4
(五)实现社会目标-5
三、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的效率比较研究-5
(一)经济总效率比较-5
(二)技术效率比较-7
四、国有企业参与竞争性行业的可行性:以徐工为例-9
(一)徐工简况-9
(二)徐工与三一重工的财务指标比较-9
1.偿债能力比较-9
2.盈利能力比较-10
3.发展能力比较-11
(三)徐工影响力分析-12
1.徐工在国内市场的影响力-12
2.徐工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12
五、结论与建议-13
(一)调整产权结构-13
(二)改变预算软约束-14
(三)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14
(四)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14
参考文献-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