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持有型犯罪是刑法中以“持有”为客观特征的一类犯罪。自1810年法国创新出持有型犯罪以来,持有型犯罪就像石子击在了湖面上,日渐成为刑法界关注和研究的焦点。持有型犯罪的出现,是严密刑事法网,惩罚犯罪的需要。但由于持有型犯罪主客观方面都较为特殊,传统刑法理论无法对其进行准确定性,因此学界对持有型犯罪的很多相关问题依然没有达成共识。例如:持有到底是行为还是状态?持有型犯罪的范围究竟包括哪些?刑法是否需要增加更多的持有型犯罪罪名呢?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可以促进现行犯罪行为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因而,持有型犯罪可以说是当今刑法学界待解的一大难题,有待学者的进一步研究。
为了更加明了地探讨持有型犯罪,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持有型犯罪的立法概述,进行概念厘定并分析其主要特征,明确其立法意蕴;第二部分是对持有型犯罪立法概况考察,主要分析域内外持有型犯罪的立法概况并进行比较分析;第三部分是对我国持有型犯罪的立法反思,对我国现行持有型犯罪条款中的漏洞进行探讨;第四部分是对我国持有型犯罪的立法完善,针对漏洞提出可行的完善途径。
关键词:持有;行为;持有型犯罪;反思;完善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持有型犯罪的立法概述 1
(一)持有型犯罪的概念厘定1
(二) 持有型犯罪的特征分析3
(三)持有型犯罪的立法意蕴4
二、持有型犯罪立法概况考察5
(一)域外持有型犯罪的立法概述5
(二)域内持有型犯罪的立法概述6
(三)域内外持有型犯罪的立法比较6
三、我国持有型犯罪的立法反思7
(一) 罪名确定不规范 7
(二) 法定刑配置不协调 7
(三) 罪状表述不科学 7
(四) 遗漏部分持有型犯罪 18
四、我国持有型犯罪的立法完善8
(一) 规范罪名确定 8
(二) 合理配置法定刑 9
(三) 调整罪状设计 9
(四) 增设新型持有型犯罪 9
参考文献 11
谢辞 12